文明,是一座城市进步的标志,亦是一座城市发展的灵魂。
格尔木这座镶嵌在“聚宝盆”上的明珠,从建政至今,经过六十多年的风雨砥砺,完成了华丽蝶变。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一幢幢楼房拔地而起、一条条马路道宽路阔,一片片红花绿树成荫,城市文明程度日新月异,社会秩序优良,各族人民团结互助、和谐共处,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日益增强。各族群众团结互助、勠力同心,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号角的指引下,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激发正能量。近年来,格尔木市先后获得“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中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同时,连续六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连续八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
创全面机制筑文明新城
心中有数才能工作有方,组织有力才能作战有效。格尔木市自1999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总结文明城市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始终把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作为展现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市民素质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优良、服务工作优质、基层社区文明、文化事业繁荣的总体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在机制改革创新上狠下功夫,相继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宣传发动机制、责任落实机制、保障激励机制,着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在组织保证机制上,成立了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测评体系7大板块,设立了“创城办”和八个工作推进小组,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对接沟通,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城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创建工作格局,实现了“一抓多促”、“一创多带”。
在责任落实机制上,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和各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制定下发了《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把58项测评内容118条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市各责任单位和具体部门,将创建责任落到了实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专题视察、电视曝光等方式,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持双刃之剑塑文明之风
近年来,格尔木市把“外塑城市之形”和“内铸城市之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双刃剑”,使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和市民道德素质等软件得到双提升。
在外塑城市形象方面,各部门各单位把“文明城市”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市民可视、可感、可知的具体行动,集全市之力,推动城市“脱胎换骨”。2016年实施林业及园林绿化项目34个,新增林地4100亩、城市公共绿地74亩;安排资金7048万元,整治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推进家园美化行动。强化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户外广告、“牛皮癣”等难点、重点、乱点问题,城市面貌大幅改善;加快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实现“双提升”,1700套城镇保障房、240户农村保障房有序推进,新区完成投资5亿元,人民路道路工程全面贯通。清晨,霞光满天,人们迎着火红的朝阳来到广场公园舒展筋骨,被碧草如茵的环境和欣欣向荣的景象所感染;入夜,华灯初上,马路两边一排排巨型灯箱和各式霓虹灯交相辉映、流光溢彩,人们在灯的海洋里陶醉。
在内铸城市之魂方面,格尔木把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内在美”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文明格尔木”为总抓手,分类施教,对党政机关人员,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对企业经营人员,强化“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教育;对市民实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教育,通过宣传廉福章、尕布龙、陈永洁等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氛围,并发放《格尔木市民文明手册》《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资料;对青少年加强“荣辱观”和“感恩”教育,推进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国是家、勤为本、俭养德、诚立身、孝当先、和为贵、善作魂”等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除陋习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对一线服务人员和窗口单位人员,开展“文明行业”和争创“文明窗口”教育。通过不懈努力,全市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观,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格尔木市文明新形象在柴达木大地熠熠生辉。
借文明之光结经济硕果
文明不仅是一种知识、一种价值取向,更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内源性因素,是城市最为重要的竞争力。
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8.5亿元、增长8.1%,实现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1亿元、同口径增长6.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749元、增长9%,增速再次跑赢GDP。格尔木跻身全国百强县第49位,荣膺全国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连续八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摘得全省文明城市桂冠。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战,筹集整合资金1.8亿元,7个脱贫攻坚计划、10个精准扶贫举措、140家单位无缝结对,16个贫困村278户809名贫困人口脱贫摘帽清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开展72项改革,综合医改、户籍制度、人事、教育、文化等领域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级验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政府权力、责任等“7张清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为100项、精简72.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大幅缩减,非涉密项目实现在线审批,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近三年来,格尔木市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得力,确保了全市精神文明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至2016年,市财政安排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助金2000万元,安排民族团结各类经费4758万元,三年来全市文化事业支出20274万元,累计投资4亿多元重点用于图书馆、博物馆、藏区电影院、村级文化活动站和活动室、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项目建设,新挂牌成立图书流动服务站15个,增配文化设备14个村,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重精神引领铸文明之魂
文明创建的精神引领,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格尔木市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内容,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开设专栏、主题短片和主要街道、路面的广告牌等,广泛宣传最美人物和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围绕加快政务、商务、司法和个人同立的诚信体系,着力构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同修的文明新风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在公益广告宣传设置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与昆仑文化、二十四孝文化、二十四节气文化、旅游文化等深度融合,城市、乡村所有的文化墙、公益广告均一改过去口号式呆板模式,用朴实通俗的百姓语言、格调清新高雅的画面,入人心,接地气。
如今,当你走在格尔木的市民中间会发现,文明已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走在城市街头,整洁的街道,整齐的楼房,丰富而有内涵的文化墙,宽广的文化广场;站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少了,在路边耐心等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人多了;将果皮纸屑随手乱扔的人少了,投进果皮箱的人多了;公交车上抢座位的人少了,为老弱病残让座的人多了……这一个个细微之处的变化,改变的不仅是城市的容颜,更是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而这些变化的背后,凝聚着市委、市政府矢志不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领全市人民建设美丽、绿色家园的汗水;凝聚着全市上下、广大市民众志成城,始终秉承“创建文明城市,我有责任”的信念与担当。
春风细雨润心田,文明花开香满城。文明,为格尔木大地增添了更多的迷人风景,绘就出一幅和谐宜居的亮丽画卷。文明,也将成为一种力量,引领格尔木在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保持奔跑者的姿态,一路向前,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陈万宏 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