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脚踩在中华大地上,就会深深地感受到儒家思想的气息,不论时空久近;只要是龙的传人,就带有儒的精神,它就弥温在空气中,不管感受得到感受不到,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
做一个儒者
衣住行身口意,吃喝拉撒睡,哪一样都摆脱不了儒家思想的影响,礼仪仁智信,天人合一,以和为贵,已经深入我们的骨髓。经济、政治、军事、艺术、建筑等大的方面不论,说一个我们百姓身边事,人人都会碰到,于已于他都有益的。
人们遇到争执不下,闹别扭时,常说“和为贵。”和为贵就出自于儒家经典《论语》,它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非常推崇周礼,礼的作用贵在和谐和顺。人与人之间要讲和合和谐,所谓求大同而存小异;人与自然,人的自身也要和谐平衡。
和为贵
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中国人多不喜欢打官司,劳命伤财,对社会成本也高。什么事都用拳头说话,以势临下,都用诉讼,都要争个高下,诉讼往往是不对等的,打赢了官司,输了和气,结下梁子,能得到什么。
我国传统有一个非常 好的方式,就是调解、和解,不伤和气,在有权威的老太爷或族长、书记什么的主持下,双方让一下,把事情圆满解决,皆大欢喜。在有些行政处罚上,对一些轻微后果不大的案件,还设置必须经过调解的程序;再如轻微的交通违法,在规定也有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和解。
就是刑法也有自诉案件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如一些轻伤害、重婚案件,受害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不经过公安、检察的公诉程序,在过程中双方还可以和解,不追究刑事责任。和为贵嘛,这些都是儒家思想文化在生活中发挥的影响。
原是一家人
民事方面,和为贵更是运用广泛,比如夫妻要离婚,象王宝强与马蓉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不伤和气地离婚,夫妻情没了,朋友情还在,特别是双方如有孩子,这是纽带,还会有相处交结。当然也可以选择对簿公堂,到法院起诉离婚,从此不再相见,这都是个人可以选择的。法院在断案过程中还会进行调解。
调解制度非常具有中国特色,已经广泛运用在司法领域,实际上它有着儒家文化基因的传承,好的东西应发挥光大,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和为贵,绝不是和稀泥。
交通事故调解
并不是有纠纷争论,或大的战争才想到要和,在生活时时处处日常生活中,有哪个离得了个和字呢,比如常说和风细雨,温良和善,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心平气和,家和万事兴,都会给我们带来身心健康发展。
作为龙有故乡,龙的传人,儒家思想文化早已流淌在我们的血脉中,代代流传,如果用两个字概括,就是仁和二字,仁者寿,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