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题。日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部署。戏曲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2015年7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对戏曲传承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促进戏曲传承发展也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将“送地方戏”列为基本服务项目,明确提出“根据群众实际需要,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也明确了鼓励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等方式开展“送地方戏”。
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近几年关于文化建设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促进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问:《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阐述戏曲进乡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说明了戏曲进乡村的时间安排、参与对象和主要形式。第三部分为戏曲进乡村的组织管理,包括管理机构职责、剧(节)目目录认定、确定服务主体、抓好组织实施等内容。第四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经费、确保活动安全、扩大宣传推广四方面对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
问:戏曲进乡村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分为三步:2017年主要是动员部署,由各省(区、市)开展试点,重点在贫困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等地方先行先试;2018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戏曲进乡村全面开展;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通过戏曲进乡村,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问:戏曲进乡村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哪些部门?如何分工?
答: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各省(区、市)宣传、文化、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推进落实。其中,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文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戏曲进乡村的规划实施和组织管理,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和反馈;财政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戏曲进乡村给予积极支持。具体实施方面,主要是以县为基本单位,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把戏曲进乡村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问:戏曲进乡村的实现方式是怎样的?
答: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把戏曲进乡村纳入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根据“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原则,对照采购需求清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不分所有制性质,考虑到就近服务和降低成本等因素,服务主体以县域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骨干,国家、省、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等为补充。
问:戏曲进乡村涉及到的资金问题怎么解决?
答:《实施方案》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按照各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支持开展戏曲进乡村。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国家级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予以适当补助。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戏曲进乡村工作开展。
问:戏曲进乡村的演出主体包括哪些?
答:全国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队,包括划转为保留演出职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艺术院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等。
问:戏曲进乡村的演出场地如何解决?
答:演出主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场地,就近为群众开展服务。
问:戏曲进乡村演出的具体内容如何确定?
答:《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农民需求,结合农村实际和当地农民文化需求特点,选择优秀、经典、适合农民观看的戏曲艺术作品,原则上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进乡村演出为主,可以是整台演出,也可以是名段集萃。要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研究确定年度戏曲进乡村的剧(节)目目录,认定的目录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各类公益演出、文化惠民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和多媒体观看经典剧目等多种形式进行。当地农民有观看其他文艺演出需求的,也可以提供以地方小戏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历届群星奖参赛和获奖作品均可纳入服务项目。
问:《实施方案》如何推动戏曲在农村地区的传承发展?
答:对于推动戏曲在农村地区的传承发展,《实施方案》有如下安排:一是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戏曲鉴赏、戏曲知识讲座以及名家进乡村等活动,有条件的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把戏曲艺术普及纳入日常服务项目,举办戏曲培训,开展戏曲排演观摩、角色和行当体验互动等活动;聘请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统筹建设优秀戏曲数字资源库,通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为群众提供日常的数字戏曲服务。二是明确要求培育农村戏曲团队。支持农村地区小剧团、戏曲社团和戏曲表演队等多种类型的业余戏曲表演团队发展,增强农村戏曲传承发展的自主服务能力。鼓励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对农村文艺人才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创作水平和表演能力,带动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同时,结合“阳光工程”“春雨工程”和“大地情深”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戏曲志愿者队伍。
问:关于《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安排?
答:一是抓紧部署实施。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结合本地实际,把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纳入地方“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为本地文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加以推进。二是提供有力保障。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支持开展戏曲进乡村,发挥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国文化馆协会作用,推动工作开展,落实具体项目。三是营造良好环境。我们将及时发现和总结地方在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创新典型,通过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文化部将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的督察相衔接,加强对戏曲进乡村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