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学是贯穿中华文化数千年发展史的主线之一。在很长时间里,一提到天人关系,人们就会想起“天人合一”,认为它是最恰当的表述。这个看法值得商榷。“天人合一”出自西汉时期董仲舒的著作《春秋繁露》:“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按其思想体系,这种提法其实是“天人感应”论的一种表述,认为天、人之间存在一种神秘的联系,天主宰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动天,这明显带有天命决定论的色彩。
我国古代思想家对“天”的认识,大概始于夏、商时期。从西周时起,“天”的概念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天命、天神,一种是自然界的天体。以《周易》的经文为例,其中有些对“天”的理解是指自然的天体、天象,但多数是关于天命、天神的记载。至于西周时的重要政治文献《尚书》,其中“天命”一词比比皆是。这种状况到春秋时期才发生变化,出现了重人事而轻天道的观点。
思想上的这种变化,首先见于兵家著作。齐国军事家孙武在《孙子兵法》中首次提出天时、地利、人和的理念。他说的“天时”,指阴阳、寒暑、四时等自然现象;“地利”指路途远近、面积大小、形势险易、环境利弊等方面;“人和”指得民心、得民力、上下同心同德。《孙子兵法》认为,军事家运用好这三个方面,才能取得战争胜利。
战国中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认为,天时、地利与人和这三者缺一不可,而人和最为重要。战国时的兵家著作《尉缭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战国末期道家的《十大经》(古佚书)把知人事作为知天时、地利的中心环节。由此可见,我国古代重人事轻天道的理论来源于战争实践,同时又能提升到理论的高度予以总结,因此不是思想家们空想的产物。
孟子之后的大儒荀子提出的天人之学则认为,在天人合一之前先要有天人相分的观点,这和天命决定论大异其趣,将古代的天人之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荀子本着孔子的思路,寻求“和”而否定“同”。“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建立在事物相互区别的基础上;而“同”是排除矛盾的一致,是没有生命力的单一。荀子探讨天人之学的名篇《天论》,把这个道理阐发得深刻而清晰。荀子在《天论》中写下了一段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的文字:“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认为抓住农业这个根本,厉行节约,天就不能使人贫困;有充分的养生之资,并按照季节开展农事,天就不能使人患病;遵循农业生产本身的法则而行动,天也不能使人遭到祸患。可见,人在自然面前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又说,“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如果看不到人的作用,只是祈求天的恩赐,就和天人关系的真实情况相背离。基于上述分析,荀子认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意思是说,只有深刻认识了天人之分的内涵,才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强调人的地位与作用,这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特色。中华文化以人为核心进行探索,才产生了天人之学(探讨什么是天、什么是人、人与天有何关系)、变易之学(探讨世界万物变化的道理)、为人之学(即人的道德伦理标准)、会通之学(博采众家之长的文化胸怀),构建了内容丰富的理论体系。在这方面,荀子关于天人既相分又相合的理论,在中华思想文化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东汉的王充、唐代的刘禹锡和柳宗元等都在这个重大课题上作出了贡献。历史上的宋、元、明、清时期,由于本土和外域文化的交流交锋交融,产生了新的思想课题,但天人之学在这个时期并没有失去它的光泽,只是变换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