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由中国海关起草的《世界海关组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实施指南》已经获得通过,这是我国海关首次在AEO领域成功引领制定国际规则。
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通关便利。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符合资质的企业便利。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在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工作组会议上,各方认为中方起草的指南质量较高,清晰明确了AEO国际互认实施各环节的一般性要求和例外处置建议,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操作性,最终审议予以通过。
“这是中国海关首次在世界海关组织AEO领域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对于提高我海关国际话语权具有积极意义。”他说。
据了解,中国海关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了AEO互认安排。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到这些国家和地区时,查验率降低了60%至80%,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降低了50%以上。
张广志表示,中国海关将以此次指南制定、实施为契机,用足用好国际规则,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好海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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