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0轮谈判于10月24-28日在韩国仁川举行。各方按照9月部长会议通过的关键要素文件,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讨论并形成了拟向领导人提交的联合评估报告草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涵盖16个成员国约35亿人口,GDP总和达23万亿美元。
9月1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RCEP第5次部长级会议发布联合声明:与会部长确认,将根据领导人的要求,以合作精神加紧工作以迅速结束RCEP谈判。迅速地将政治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必要时扩大授权,尽最大努力推动RCEP在2017年底前取得重要成果,把实质性结束RCEP谈判确定为东盟成立50周年的重要成果。
对于发起RCEP谈判的16国而言,这一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目标是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如此次部长会议所重申的,成员国应继续积极、建设性地回应要价,改进市场准入出价,强化贸易便利化规则以发挥RCEP的巨大潜力。成功的RCEP谈判应该争取达成一个所有成员国均可接受的、可行的着陆区,确保最终协议遵循《RCEP指导原则和目标》。
对于中国而言,RCEP是目前中国参与谈判的最大规模的自贸区,相关各方不仅经济体量大、是我国重要经贸伙伴,同时也是东亚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合作的重要伙伴。RCEP的顺利建成,对于我国争取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主动权、保证国内经济发展的自主权、提升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以及为对外经贸合作创造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为我国和平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周边环境、维护和延长战略发展机遇期,具有重要义。
就全球贸易格局而言RCEP完成谈判意义非同凡响。这意味着RCEP正在构建全球贸易的新版图,进而实现东西方贸易格局的新转变。
RCEP这个区域组织包含了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体,未来的规模和影响力会与日俱增,从而将西方主导的贸易格局转变成新兴经济体主导的崭新格局。对正在走向政治经济强国的中国来说,RCEP正是“借船下海”最有效、最便捷和最经济的通道:从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角度,RCEP涵盖国家和“一带一路”亚洲沿线国家具有高度重合性,将RCEP确立的全新贸易规则体系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实际上是为“一带一路”原本宏观的政治经济框架补充了最鲜活、最实质的内容。从建立贸易规则体系的角度,中国要在RCEP谈判中体现更大的全球经贸规则制定的话语权,要促使RCEP努力建立起一套非西方的互利互惠的贸易准则体系,并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体系完善提供可供借鉴、可操作的蓝本;从抵消贸易保护主义负面影响的角度,RCEP达成一致后建立起的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将为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注入“活力”,为中国引领的全球经济贸易的“换挡”早日实现提供新契机;从促进地区发展的角度,RCEP的运行既能凸显中国的担当和引领作用,也能为与东盟、印度、日本等国家建立起更为广泛和深度的合作提供广阔空间,最大化减少贸易摩擦,充分利用区域的人口、地缘优势开拓未来的市场。
在接下来的RCEP谈判中,充满制度自信的中国要发挥“引航员”的作用,既要加大自身在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还要牺牲一部分利益来换取更快达成共识,以期把日本、印度这些意图争夺区域政治经贸话语权的国家共同纳入到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新的贸易准则体系中,再充分发挥中国经济的吸附力与影响力,真正实现构建全球贸易新版图的目标。(综合商务部网站、中国贸易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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